这种类型的标题我好久没用过了。上中学为了让老师看清楚我写的是议论文,所以标题一定要体现文章的特征,经常加个“论”,这样就显得很装逼。其实内容写的还是说明文。老师看一半就火了,在文章最后的评语可能是一句歇后语“钉掌子敲耳朵——离题(蹄)太远”。看到这句歇后语,我就知道这次作文又歇菜了。
之所以要谈论装逼这个话题,是因为我一直发现,有很多逼(他们从来不装)在我博客上留言的时候总爱说我装逼。我偷换一下概念,是否可以这样解释:其实我不是逼,我仅仅是装逼。而你是逼,看见我装成你那样子或者装的不像你就受不了了?或者说,我和你都在装逼,可能我装的不像逼,你更像,所以你看不惯。抑或可能我装的太像了,你装不出我这样,你嫉妒我或者看不惯了?
我越想这个话题越好玩,从逻辑学上讲,它是五十步笑百步和百步笑五十步的关系,是因为没有一个标准去判断一个东西,每个人都喜欢用一个标准去判断,不符合自己标准的就是装逼。那我要问问,凭什么你就是逼,我就是装逼?理由是什么?但我研究了一段时间发现,人们都喜欢下结论,比如:“看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博主是在装逼。”而我又特想知道我怎么装的,却没人告诉我。我又猜测了一下,他之所以喜欢这样“言简意骇”,第一,这样下结论貌似不露破绽;第二,任何人都有装逼的可能性存在,只要朝靶子那个方向开枪,八九不离十;第三,他看不惯博主说的话。我以为好像就是我经常遭到这样的攻击,又跑到别人的博客看了看,发现天下大同,留言的人都喜欢说博主装逼。哦,原来是一种时尚,或者是一种脑残并发症,我多虑了。
为什么会出现“装逼”这个不雅的词汇呢?我以前写过一篇《关于脏话》,里面解释过一些脏话形成的原因。其实脏话之所以脏,就是因为它主要是让对方心理和生理上无法接受,并且与肮脏或龌龊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才具有“脏力”。逼,用作名词的时候它指的是女性生殖器。男人这个鸡巴东西就是很贱,明明男人都很喜欢女性生殖器,但却要把这部分当成最肮脏的地方,这是对女性的侮辱。外国人侮辱女性,会把女性形容成“婊子”“妓女”,侮辱的点在人格上。而中国人侮辱女性总离不开生殖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过去女性没有社会地位,由于没有社会地位,也就没什么人格所言,再去拿人格当侮辱对象力道就不足了,所以就想到女性的生殖器。这也正常,跟文明程度有关。我们的文明程度在脏话表达的方式上都显得比人低一等。
装逼和傻逼一样,都是拿女性生殖器作为标签来显示自己的恶毒。但是装逼和傻逼又不同,装逼的使用是为了攻击对方的虚伪,傻逼的使用是为了攻击对方的智商。所以,当很多人说我装逼的时候,意思就是说我很假很虚伪,或者用一个好一点的词是我很伪善。为此我反省过自己,力求做到不让别人感觉到我很装逼,但是无论我怎样,都会有人站出来说:“你装逼!”然后我又想,“装逼”这个词中的“装”很有意思,它是“伪装”还是“装进去”?别人一定理解成“伪装”,但是我理解成“装进去”,是个不折不扣的动词。“装到逼里去”是件互爽的事情对不对?也就是说,当你认为我写的一篇东西“装逼”,我写的也很爽,你看得也很爽;同样,我写得很爽,但你看的不爽,只有一个原因——我违背了你的意志强奸了你,你觉得不舒服了,才动用了“伪装”的意思装逼。
怀疑别人的道德或品德,其实是最傻逼的一种判断,这就像乌鸦落在猪身上,看到了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是一个道理。另外“装逼”已经沦落到跟“沙发”“顶”“飘过”“冏”一样毫无力量的网络灌水词语。我至今认为,“装逼”这个词唯一用的最有力量的就是韩寒说白烨:“文坛是个屁,谁也别装逼。”韩寒是唯一一个把这个词用对的人,因为这个词在当时真的针对一次装逼事件。孩子们,你们学学吧,在你要使用一个词的时候,先想想它是干吗用的——千万别逼着自己装进去。
互联网把人的大脑训练成单一思维方式,我之所以把很多常用的网络套话都屏蔽了,是因为我觉得“留言不能太新浪”,我的敏感词黑名单里大部分词语取材于新浪的留言,在此谢谢傻逼和傻逼摇篮的新浪。有时候,你们在我这里留言很费劲,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你触碰了敏感词,我要在最大程度上扼杀留言装逼犯——要不会说人话,就shut你的up。
在很多人的博客里我经常会看到,主人最近解释为什么不更新,比如出差啦,电脑坏啦,生病啦,被女朋友甩啦,来例假啦……理由名目繁多。这种解释很礼貌,让关心他的人们心里有个着落。
其实我懒得解释我为什么不更新博客,不更新肯定有比写博客更重要的事情,或者说身体欠安,或者说我也来例假了。其实我一直有种戒备心,不希望被某种东西牵着走。我有我的节奏,你有你的节奏。你的例假是一个月一次,我的可能半年一次,不好意思,最近到了不方便的日子了,你忍忍吧。
过段时间我可能过着没有电脑的生活,更别说更新了。反正现在我的空间服务器经常报警,不更新可以减少一些流量,以前如果你每天来看一次的话,我建议你在未来的20天里每周来看一次。20天后我例假结束。另外,在此期间可能手机经常关闭,有事发短信吧。
博客PV眼看着超过三千万了。估计到了三千万的时候,我可能没法上网,所以提前安慰一下自己。
前几天,收到一封信,是一个高三学生写来的,他对我的博客提出一些建议:
“王老师,我觉得,您的博客的点击率太冤枉了:您把每篇文章都全文在首页中展现出来,这样造成:一、点击一次进入首页就可以看见新文章全文,如果隐藏部分内容,读者点击文章标题才能看见全文的话,就能给博客多一次访问量。二、你博客更新得那么勤,有的又很长,像你现在每篇都全放出来,没几天就新的一页了,这样直接影响旧文浏览量。从而影响博客点击量。三、再加上您本来就不提倡别人留言,所以点击进入具体一篇文章中的人就更少了。”最后他说:“这样一来,我粗粗算一下,隐藏部分文章内容的那种排版方法的点击量比您现在的要多5到7倍,过亿了。”
我要谢谢这个高三的同学。他说的这些我都想过,比如还可以把留言分页,20条留言算一页,这样可以打开好几次。反正做手脚的事情可多了。但是,博客作假不能太新浪。咱怎么能干那么丢人的事呢?
其实大家都可以在网上查到我博客的PV和独立IP地址访问的人次,我犯不着自己蒙自己。
PV数量只能说明一点,有人看你博客,目前尚不能证明什么,尤其是在博客造假盛行的今天,它似乎标志着知名度。新浪喜欢在博客上制造虚假繁荣,我觉得这顶多算虚拟繁荣。我的博客是独立的,跟谁都没关系,也犯不上跟谁去比。我喜欢了解我自己,每天博客的访问数据其实给我提供了一个客观事实,这样能让我更接近真实去判断一些事情,岂不更好!
对我来说,每天有一个人访问和有一万个人访问,都不影响我写博客的情绪。而且,从我最初写博客到我现在写博客,我的心态很好,原来喜欢说脏话,现在还说;原来喜欢骂人,现在还骂;原来喜欢胡扯,现在还喜欢胡扯。我不会因为有多少人看改变我的初衷。最近这几个月,由于那个破DV搞得我很烦,我心思不在写博客上,有一搭无一搭。我觉得也挺好,我生活中有很多比写博客更有意思的事情要做,你生活中肯定也有比看博客更有意思的事情。
应该说点感谢的话,感谢几年来耽误不少时间一直关注我博客的人,如果我的文字还能给您解解闷,那我很开心的。更应该感谢经常跑到我博客上骂我的人,这不是客气,如果我能让您感到很郁闷,那我也很开心的。有时候,一些反对我的声音让我更加坚信自己是很正确的,比夸我还让我内心坚定。
我好久没有在博客里拿土摩托开涮了。其实我的脑子里每次想到“土摩托”这三个字,就开始兴奋,就像有些男人看到女人的胸或大腿之后的反应一样,然后我的手就开始痒痒,不写点关于他的文字心里就难受。
如果大家看土摩托的博客,会发现这家伙既可爱又可恨,有时候聪慧绝顶,有时候跟个傻逼一样。但是我觉得你们都不了解土老师,在对他评判的时候会有失偏颇。我想我比你们能更了解他一些,毕竟我认识他有14年了,而且现在又是同事,对此类生物的习性有些了解。
如果你觉得他是个理科生,生活中有点极端和缺乏幽默感,那不是他的错;如果土老师认为你是个文科生,思考问题缺乏科学习惯,并且鄙视你,那也不是你的错。真正的错误是:我们的教育制度很早把人分为文理两种人,每个人的大脑都少半边,土摩托的脑袋少了半边,所以他现在只会用科学的方式思考问题,包括方舟子老师(虽然方老师总是炫耀他的文科知识);大多数文科生脑子也少了半边,只会用感性思维思考问题。所以,当文科生遇到理科生,都会先想到对方的弱点,然后攻而克之。显然,这种修理对方的方式都能置人死地。但是打了半天,都是用自己的脑半球打对方的脑半球,互相之间说的都不是一回事。其实合二为一就和谐了。
有一次,我跟一个文理兼备的人聊天,谈到土摩托,她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人方法论有问题。土摩托没学过哲学,“方法论”显然不太能让他接受,他能接受的是科学思维方式(其实也是一种方法论),但是放在科学层面他就能接受,放在哲学或其他科学层面他就不能接受。然后就把自己培养成极端的科学原教旨主义者,原教旨主义者的特征就是否定他不能接受的东西,盲目信仰他能接受的东西。
土摩托说,他的内心是很强大的。但是他的内心是封闭的,因封闭而强大于因开放而强大是两回事。以我对土老师的了解(可能没有科学依据),他是一个对任何反面声音都听不进去的人,这也是所有科学家的特征。土老师的内心强大建立在一个坚硬的科学外壳基础上,好像是个蜗牛,我就不出头,但我有个外壳保护自己,所以我很强大。但真正的强大,永远都是内心开放的强大,而不是龟缩的强大。
土摩托瞧不起文科生的“反智主义”,其实土摩托是个典型的“歧智主义”者(有智商歧视倾向),他认为,掌握了科学、用科学方式看问题智商就高,反之就低。以前,土老师很佩服羡慕比他强的人(不管是在文科还是理科领域),现在,土老师因为在现实和网络上找到了一批“同志”,所以觉得自己可以强大了,可以抡起科学的大棒“歧智”了,所以就瞧不起文科生了。那些宣扬伪科学的人应该修理一下,但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利用伪科学招摇撞骗获得利益,当诛之。但是有时候利用伪科学扯扯淡我倒觉得无所谓,比如星座,没有人能证明这东西的科学依据在哪里,再比如宗教,典型的唯心主义,但有人希望用这东西缓解心理紧张,那就让他们相信吧,只要不侵犯别人的利益,都无所谓。在科学比较发达、人文素质比较高的西方,这两样东西最发达,因为它们可以调节人的心理。但土摩托又是个反心理学的人,他认为心理学是伪科学,跟中医没什么差别,所以必须反对。
所有走极端的人,极端动力都是来自对立面。这就好比你没事逗一条狗,逗着逗着就把狗逗急了,急了就会咬人。科学家的脾气也是因为对立面作用力太强导致反作用力加强,形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态势,于是没完没了了。土摩托的特征是他在做出一个判断的时候无法分清该用什么方法论,当然他只会选择他熟悉的科学方法论。于是你就会觉得丫真让人讨厌,一点人性都没有。
土摩托是有人性的,只不过是被科学扭曲了而已,你看他经常介绍一些音乐啊、电影啊——事实证明他对非科学领域触及到的就这两样,你什么时候看他介绍过小说或者别的社科类的东西?因为这些在他看来都是靠不住的。甚至我觉的当土老师看到一本小说畅销的时候会很郁闷——这种虚构的东西怎么就会有人看呢?没一句真话。但是这东西转换成音乐和电影他看着就舒服了。这人的思维方式有点郑人买履。赵本山说:“别以为你穿个马甲我就认不出你了。”可土老师就是认不出穿马甲的人。
他在介绍音乐电影的时候,有点赋比兴的方式,试图告诉人们这首歌或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什么道理,但当你看到他下的结论,会发现,这种鸡巴道理几百年或几千年前就有文科生总结过了。土摩托对音乐电影的热爱,恰恰证明了他内心的矛盾——嘤其鸣矣,求其友声。丫内心其实是很孤独的,他渴望有认可,不希望有共鸣。当你用感性的方式跟他交流的时候,他会立刻鄙视你不用科学思维观看待这个问题。每当我跟土摩托交流,他都有意识地把我往科学的高度上带,这一点有点像李-洪-志老师,要提高层次,这样就能圆满。在某些方面,科学与邪教可以合并同类项。我不否认一个物质的属性有它科学的一面,但是除了科学,还有别的属性。土摩托估计也不会坚持一只苹果里面只有各种营养物质和什么分子,至少他在吃的时候会反应到他是甜的还是酸的,可你真跟他讨论酸甜问题的时候,他会告诉你是由于某种成分的多少导致酸甜的变化,而不会跟你讨论这种酸甜带来的享受。丫讨论电影和音乐的时候就这方式。那么,土老师为什么不能去讨论酸甜带来的享受呢?答案是:这么讨论没有科学依据。没有科学依据的话土老师说着自己都不踏实。
好多人想跟土老师辩论,我建议不要枉费心机,他是听不进去的。除非你跟他一样爱科学——整个一晚上都在讨论苹果里有多少种酸性物质和多少克果糖,估计你俩这么讨论下去丫能达到性高潮。
土摩托这几年的心理变化,完全是被别人惹的,刚回国的时候,他跟大家瞎混的时候看不出他的极端,因为那时候彼此都不了解,话题并不集中在科学与伪科学层面上,往往都是瞎扯。而且那时候土老师听大家讲中文,都反应不过来,根本谈不上去反驳。后来他的中文慢慢适应了,尤其是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去表达自己的时候,好多人不能接受他的笨拙科学方法论,他极端的一面开始暴露了。他越极端,越暴露出他的弱点,越暴露弱点,他就越想自圆其说,越想自圆其说,他就越极端,他越极端,弱点就越明显,然后就越扬长而去,还把自己整的挺一骑绝尘似的。其实现在坚持科学的人挺多,他们写博客我也看,有些人的文章写得都不错,至少考虑到了文科生接受的心理,不温不火。而土老师有时候变得意气用事,往往效果更差(其实他还是有性格的,不像机器)。明明他说的是对的,但是由于姿态比较“S”型,所以好多人心生厌恶。
现在土老师开始耍小孩脾气了,这是他黔穷技驴的表现,动不动他就说:“我就这样,谁也别想把我如何如何。”比如他说:“您也许会说:你丫也太没有幽默感了。您也许正确,可是,这种幽默感我并不想拥有。”其实土老师很想让自己变得有幽默感,他为此还很认真地学过,在饭局上,土老师放下科学的架子,很谦卑地向老六讨教文字如何写才能好看,才有趣味。老六一边揉搓着自己的双乳,一边很陶醉地说:“一共有六条……”但由于土老师的方法论没找对,或者说他的思维方式没有彻底打开,学了半天发现没掌握好(其实他有些文字写的已经很幽默了,再坚持半年零四天就能赶上我啦,哈哈),就放弃了。然后给自己找了一个“这种幽默感我并不想拥有”的理由。你没学会,才想到不想拥有,你要会的话还会这么说么?你说这是内心强大么?这只是嘴上的强硬,不是内心的强大。或者说这是小女生跟男朋友撒娇的做派(哇,土摩托好感性耶!)也许土摩托在反驳我的时候会说:“我就这样,你怎么着吧?”
那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说:这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然后土摩托一瞪眼睛:你丫也配谈科学!瞧,两句话就转到“歧智”上了。哈哈,我发现这些年我已经摸透了土老师的习性了。这就是典型的文理科生打架的效果。
我这么说并非想让土摩托明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或者极端无边回头是岸的道理,丫固执的已故若金汤。我今天说了一大堆,只是想借土摩托的人格分析(操,又是心理学名词)说明一个道理——我们他妈都是文理科分科的牺牲品,又是在白天不懂夜的黑的层面上争执一些无聊的问题而已,用自己的白否定别人的黑。
最好的办法就是各自让另一个脑半球长出来。

摄影/史航老师
一个朋友送了我一件T恤衫,我又要拿出来得色。上面是中文字,好多人都能看懂。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我很习惯T恤衫上印的是洋文,这样,我一方面可以把它当成一种装饰设计,另一方面可以当成信息的表达,而中文太直接了,好像那种感觉就没有了。我又想了一下,发现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我的外语太差了,对这种语言还没有到直接本能反应的程度,所以不想看到母语那样直接。
朋友说,还要给我买一件“很傻很天真”的T恤,我决定把这件T恤送送给一个女孩,走在街上多酷啊。
顺便提醒一下:有很多人在留言时使用“带三个表”或者“王小峰”“王晓峰”,以达到混淆视听的作用。不过我建议各位不要这样,本来人在网上智商就不高,真假难辨,这样下去就乱了。如果您碰巧也叫“王晓峰”“王小峰”,那只能让您委屈一下了,这地方我作主。所以从即日起,凡使用这几个ID留言的同学,不管你说的是什么,我只好都删掉了。可别说我没提醒你。
一、请问有谁在协和医院工作?
二、请问哪位独居男士可以提供一个工薪阶层打扮的房间供我们拍摄使用?要求:客厅尽量大一些,干净整齐。使用时间一天。
三、请问哪位独居女士可以提供一个工薪阶层打扮的房间供我们拍摄使用?要求:客厅尽量大一些,干净整齐,比较女性化。使用时间一天。
四、请问谁有报废的单反数码相机可以提供?品牌不限。
五、请问谁在四、五星级酒店工作?
六、请问谁开餐馆,并且面积较大且装修不错的那种?
七、以上需求均在北京市区。
谢谢,请与我联系,邮箱地址dundee@126.com。
巴特:闪开,让我看看八十年代!
七仔:不嘛,你这么说有啥科学依据?
巴特们:这就是科学依据,我们人多,汉青会的!
七仔:讨厌~~
巴特:嗯哼,好看,写了好多隐私耶!
巴特:未成年人不许看!
巴特们:我靠,比《功夫之王》好看啊!
七仔:那啥,有《长江七号》好看吗?
巴特:好像就是文坛周星驰老六写的。
——这就是所谓的植入式广告。
陈晓卿老师短信问我,飞机上真不让带打火机?我说是的。他说:那我怎么办?我说:你说你来自非洲,可能会对国际友人网开一面。
不知道陈老师是否带着打火机上了飞机,他的目的地是上海。此次陈老师去上海是由玉兰油美白系列产品赞助的,主要是宣传他的《黑森林之歌》。美白玉兰油最终在竞标中打败M&M巧克力,成为陈老师南巡的独家赞助商。
陈老师将去复旦新闻学院主讲《黑森林之歌》拍摄过程,以及纪录片的艺术魅力。在三联有很多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的实习生,每次我提到陈晓卿这三个字,他们的眼神都显得格外异样,因为陈老师在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已经是一座传奇,比如陈老师拍过的照片、拍过的纪录片、住过的宿舍、用过的饭盒、爱过的女孩、打过篮球、穿过的裤子……都走进了教材和纪念馆。
我徒弟在复旦新闻学院美女系学习,今天问我,陈老师是不是要来复旦讲座?我说:是。徒弟说:有好多女生已经按奶不住激动了,都想一睹陈老师的风采。我说:当你们觉得眼前一黑,那不是血压升高,而是陈老师出场了。徒弟说:那我们把灯关掉,这样陈老师就不自卑了。
要说我徒弟就是善解人意。
不过,如果关了灯,同学们会发现,黑暗中会有一排白色且反光的牙齿在讲台上忽明忽暗地游移,这就是悬疑片《黑森林之歌》的片头。

一流氓摄于北京某寺院。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我采购T恤衫的好时节,去年比较讨厌,流行的T恤衫我都看不上,上面不是有商标就是弄上一堆亮晶晶的塑料片,看着特傻。设计T恤衫的人不知道怎么想的,所以去年我没买。
今天我打算买一口锅,就出门了,结果买了一堆唱片,现在的盗版做的真是越来越好了,就是里面的音乐越来越没法听了。闲逛了一会儿,发现一家服装店,里面卖T恤衫,进去一看,有一件anti-CNN的T恤衫,要说中国人反应就是快,那边正骂着CNN,这边产品就出来了。事实证明,在某种情况下,政治一瞬间就被波普成时尚。
本来不打算买,因为我连CNN都看不到,他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反正你不太可能要求人家说中国整天都是大好形势吧。可转念一想,这东西也挺有纪念意义的,过了多少年之后,再拿出来看,就跟现在翻看《中国可以说不嘛,官人我还要》一样,挺好玩的。最好再有人印一件“抵制家乐福”的T恤衫,收集多了,就可以记录历史了。
我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年买了一件“烦着呢,别理我”T恤衫,多经典啊,后来给扔掉了。所以,我还是买了一件“Don’t be like CNN”,其实下面还应该加上一句:Just like CCTV,就圆满了。
最后,我还是买了一口炒菜锅。
这几天看新闻,姜岩的丈夫起诉网站侵犯隐私权,法院开庭审理,尚未宣判。在这段新闻中,我发现一个细节,就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有网站现场直播。这让我觉得有点吃惊,我参加过几次旁听,有一次是为了采访,我在旁听的时候偷偷地打开录音机,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让法警知道,第一会没收我的录音机,第二会请我出去。我想任何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都是不允许拍照、笔记、录音录像的(法院同意的除外),但是王菲诉网站侵犯隐私权案,居然可以现场直播,堪比CNN。但愿这个细节我看错了。
一般情况,当事人如果提出不公开审理(比如涉及名誉权和隐私权案件),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王菲诉网站侵犯隐私权案件,王菲可能没有提出不公开,所以是公开审理的。但是能现场直播,可是说是中国法律的一大“进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王菲诉网站”牵涉进一个问题:人肉搜索。先不说人肉搜索,先说说姜岩自杀这件事。新闻里,记者采访了几位女士,她们都很愤怒,来旁听希望看到法律能站到她们所希望的这一边——那就是判王菲败诉。我能理解这些女性的希望,那就是,在她们眼中,陈世美这样的人物就该罪有应得。人家秦香莲还没有死,陈世美就已经成了历史上的一个反面教材,而姜岩已经死去,王世美不仅要遭到道义上的谴责,还要遭到法律的宣判,这是千千万万中国妇女想看到的,唯有这样,法律才体现出它的正义,才能消解妇女心头的闷气。在那段新闻中,有位女子流下了眼泪,旁听的一些女子也哭了。很煽情,也很感人,如果法官看到此情此景,心一软,鼻子一酸,肯定判王菲败诉。
现在强行插播一段广告:
本人马上要拍一部DV,投入较大,需要投入回报,如果有兴趣赞助或者在DV里面做贴片或植入广告的可以跟我联系,我们的DV只放在网上观看,去年有1000万人在看,今年会更多,多好的平台啊。有兴趣的企业可以跟我联系:dundee@126.com。
姜岩的死跟王菲出轨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我说没有,会有一帮秦香莲在留言中骂我。当然,是有因果关系了。如果丈夫不出轨,妻子不会寻短见。但遗憾的是,法律不会因为妻子自杀而惩罚出轨的丈夫。
曾经有个女孩把姜岩的自杀博客链接给我看,问我怎么看这个问题,我回了八个大字:珍爱生命,远离博客。我的博客说明不是随便写的,是有内涵的,是有警示意义的。姜岩老师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再说一些不厚道的话,第二批秦香莲又会扑上来骂我了,但我还想说的是:有个叫裴多菲的老师说过一段误人子弟的话——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姜岩既不是为了追求民主和自由,又不是为了捍卫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死,所以说像司马迁老师傅说的那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姜岩之死,只能说轻于鸿毛。一个人选择死亡的动机是很复杂的,我只能说,她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方式,但不是自杀。
于情,人们自然把愤怒的焦点集中在第三者王菲身上,是王菲害死了姜岩。这样的故事非常适合在网络上传播,它具备网络传播的一切要素:男女关系、死亡、第三者、隐私、正义、网络暴力、起哄、无知、傻逼、悬念、发泄、过瘾、法盲……当这些东西汇聚在一起,绝对会失控。任何一件网络事件都在普查中国人的素质,能有今天这样的事件,其实跟一千多年前包青天那个年代一点差别都没有。包公把陈世美铡了,万人称快,从此中国人就开始把包青天这样的人奉若正义的化身,但是只要包青天阴魂不散,中国就不会进入法治社会。
然后,很多人开始自己当包青天,开始自己捉贼,所谓人肉搜索,以正义的名义,干着践踏人权的事情。拿人肉搜索来说,它在中国是那么盛行,而在其他国家并不常见,这反过来恰恰说明,中国人对待别人的隐私权根本不当回事。
我在设想这样的一个结果,如果王菲不堪各方压力,也跳楼自杀,又会是什么样?秦香莲们觉得王菲罪有应得,拍手称快,那么,王菲的父母和亲属呢?谁来体谅他们?你会说,谁来体谅姜岩的父母呢?这个问题问得好,我认为是姜岩对生命不负责,选择自杀,她并没有解决问题,而是用极端方式回避问题,给她父母带来巨大伤害。假如,解决王菲外遇的方式只有自杀一种,那姜岩选择自杀无可厚非,但这样就成了悖论。显然,这不是姜岩该选择的方式。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站到姜岩的一边都能理解,是感情上的、道义上的判断。如果王菲自杀,那么公众舆论的导向肯定跟姜岩自杀的导向不一样。难道唯有这样才能平息工种愤怒,将这件事扯平?用两条命换回公众的心理平衡,这公众也太操蛋了吧?
但法不容情,姜岩之死跟王菲到底是什么关系?法律上无法判断,王菲犯了杀人罪?间接杀人罪?都没有,因为王菲没有主观故意杀死姜岩的动机。王菲当然也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操蛋的公众伦理道德在这时候起作用了,什么叫公众伦理道德?就是公众用自己的高尚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的一种行为。既然你道德高尚干吗不要求自己呢?答案是自古以来人类就是这么干的,凭什么今天放弃对别人指手划脚的权利。
但是如果停留在公共道德评判这个层面上倒也罢了,事态的发展就很中国特色了,人们祭出人肉搜索,于是王菲渐渐变成了受害者,但是暴民们不认为他是受害者,而是觉得他活该。伦理的东西最可怕,因为伦理从来不讲理。而在这件事整个发展过程中,没有人从一个公民隐私权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正义(其实就是民众的平均伦理观)在主导这件事。王菲的隐私权以及其家人权利遭到侵犯由谁来承担?
我记得孟静在她的博客上转贴过这样一篇文章《活在当下算是捡了一条命》,大家看了之后是不是觉得现在特幸福,你幸福的原因是社会在进步,公民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尊重。假如姜岩的事情发生在30年前,王菲现在肯定不能像现在这样“逍遥法外”,更别说还要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估计早判刑了。如果放在40年前,肯定枪毙了。所以我要问问秦香莲们和那些正义的人们,你们愿意回到30年前或40年前吗?同意的请举手。
但是你要明白一个道理,我的意思是,社会进步不是纵容第三者,没有人喜欢被第三者侵犯权利,包括我自己。但是法律是一个问题,感情是一个问题,道德是一个问题,这是三个问题,你如果混为一谈,只能说你傻逼呗。
你可以在道义层面去谴责王菲不忠的行为,这没有任何过分的地方,但是你公开了他的隐私,甚至侵犯了王菲父母的权利,那就不是到一层面上的问题了。而通过人肉搜索方式去侵犯别人的权利,不过是披着正义的人皮干着狼的事情。这种操蛋的事情就是这样——道德永远是要求别人最高,而要求自己最低。有一天你如果因为别的事情被人暴露隐私,你就会知道隐私权对你有多重要了。其实你天天被暴露隐私,只不过你没有察觉或者没有意识到而已——比如你的手机经常接到垃圾短信。你怎么不通过人肉搜索来维护你的权利呢?而且这事跟你有直接关系。而别人的事情你却那么上心,别跟我说你正义感容不下这种不伦之事,其实就是你喜欢糟践别人而已——这不叫正义,是以正义的名义胡作非为而已。我觉得现在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现实中的施暴者,而是把自己包装成正义化身的施暴者。真正该受到法律和道德惩罚的恰恰是这批人。
中国的法律里面没有“隐私权”这三个字,有些法律间接提到了隐私权的保护,但由于很零散,所以在法律实际运用的时候很不方便,不过这也恰恰说明,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这个道理。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隐私权”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可能都不知道,所以侵犯别人隐私权和自己隐私权被侵犯都在全然不知中。人肉搜索恰恰是很中国特色的东西,它是中国进入信息时代退回到文革时期的恶棍。别说这东西因为可以伸张正义,就可以侵犯别人的隐私,这之间没有逻辑关系,你也不用举例子。有时候,有点文化的人都习惯性地认为公民的人权问题都来自上面,但是忽略了另外一点,它也来自对面。
我认为,这个案子应该以王菲胜诉告终。如果王菲败诉,则意味人肉搜索这种网络暴力方式被法律认可,侵犯他人隐私有了法律上的保护伞,任何一个中国人的隐私权都将受到潜在的威胁,中国将进入“网络文革时代”。
我知道,姜岩的亲属、同事、朋友可能会有看我博客的,还有一大批秦香莲看我博客,你们看了上述文字一定会很不舒服,但我要说明一点,我谈论的是隐私权问题,不是同情权问题。
如果你是秦香莲,我也未必同情你——因为同情一钱不值。
P.S.
关于隐私权和名誉权
看来大家对这两项人权的概念很模糊,我举个例子你就知道了。
假如你有艾滋病,你不希望别人知道,结果你邻居把这事贴到网上了,并对你造成伤害,就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假如你没有艾滋病,结果你邻居在网上说你有艾滋病,别人就认为你有艾滋病,并对你造成伤害,就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侵犯隐私权是把你不希望公开的事实公开,并对你造成伤害;侵犯名誉全是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了你,并对你造成伤害。
中国法律比较幼稚,目前没有把名誉权根隐私权分开。其实是两回事。不过很多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都已经分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