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厦门市政府打算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取消网民匿名发贴,关于它的合法性,连岳老师在一篇文章中已经说明了,我这里不多说了,但想补充一点。
什么叫地方性法规?《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有几个特点: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二、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三、必须报全国人大备案。
这可以看出,地方性法规是针对本地区情况制定的,法规的制定,可以有效管理本地区事务,如果厦门出台一个《厦门市民散步管理条例》,我觉得倒没什么,厦门市民凡是三人以上出门散步,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否则不得散步。
但是,网络的管理就很麻烦,我不是厦门人,在别的省市可以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程度在厦门地区却被限制了,反过来说明,厦门市政府本来是想针对厦门地区制定禁止匿名发贴的地方性法规,这和散步有所不同,网络是没有界限的,即使该法规出台,即使网民都是实名的,但多数都是外地人,多数言论都是对厦门市政府不利的,你地方性法规能管得了吗?人家在慕尼黑发一个贴子,在石河子发一个贴子,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发一个贴子,你厦门市政府还要出趟差把人家抓回来?这管理成本也忒高了点吧,可你不管人家,地方性法规不就是聋子的耳朵了吗。
互联网时代,管理需要有点互联网精神,而且要有点互联网智商,除非厦门市政府研发出一道新型防火墙,把非厦门籍的网民拒之墙外,关门打狗,你的这个地方性法规才能有点效果,否则不就是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吗。
厦门市政府的荒唐想法倒确实给政府部门提出一个挑战,那就是如何管理互联网,国家在管理起来都显得捉襟见肘,更别说地方政府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既然墙可以透风,您就得用一种透明的与时俱进的方式来管理,还用堵的办法,只能把自己堵死。
我有点看笑话心里,真希望厦门市政府赶紧出台这个禁止匿名发贴的地方性法规,看看他们最后如何收场。


每次的题图漫画是你自己制作的吗?
我每天看,刚才一刷新,吓一跳.
我也有同样的问题
每次看都有所想法啊~~
1,看来表子哥没忘了自己的看家本领;
2,我也有一楼的疑问。
还得补充几句:
一般来说,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无权设立比国家人大制定的法律或者宪法更严格的规定。
举例来说,《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高校或者其他部门指定的“本科生不得结婚”的规定,由于比《婚姻法》的规定更加严格,因此无效,现在已经纠正。因此厦门市政府指定的地方性行政规章,严于宪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应当无效。
楼上的,如果地方法规不能比宪法严格,松了在地方不违法但是还是违反宪法了,那有宪法就行了,还要地方法规干吗,逻辑上说不通啊
厦门这个土鳖规定,是说服务器在厦门的网站不允许匿名发帖了吧
服务器在其他地方的,厦门政府无权管,也管不了,但服务器在厦门的,不管你是石河子的人也好,赤道几内亚的人也好,来这里发,就不得匿名发帖,是这个意思
了解清楚一些再来长篇大论吧
给政府一个建议:今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必须割舌,以防止“乱说话”。再一个就是得剁指,防止“乱写字乱打字”。人与人之间交流只允许用手语。古人的“道路以目”我们得效仿。计划生育都行得通,相信这政策也可以。反正都是在人体器官上动手脚。
=、= 唉。
厦门,shut 门
我才郁闷,写了个关于厦门实名的blog,被sina给ka掉了。
我看门户上已经下了关于厦门实名的相关新闻了。。。
弄个GFW厦门政府版嘛,把厦门整成局域网就好管了吖
“领导”又在拍脑袋了!!
中国人不缺点子领导!
再拍脑袋就成打鼓了!!
最后一句话深得我心。
我热切期盼着这套法规的出台,然后看他们如何收场。
出于私心,我其实巴不得厦门的论坛和网站都搬到我们公司来……
照片中那人是阿根廷本届国家队主教练.
还有 最后一段 “我有点看笑话心里”
疑似应该为“心理”
严重支持厦门出台禁止匿名发贴的地方性法规!
应该管一下了,不然他们都在网上乱说。
再出台一个地方性规定,对于在外地匿名发贴的厦门人,一律抓起来,关到死。
原来阁下是傻韩的人,今天才知道,闹笑话了—-
韩曾经是我极端厌恶同时有点妒忌的人,不过现在无所谓了,理解了,在新浪不骂人难上头条,那帮理科生和广大无聊网友最喜欢看文化人打仗,”长这么大没见过打得那么好看的”—-要不是我自己也挺低俗的,早不在那混了—-
后悔骂了穿白袍子的潘,我奶奶说特喜欢他,是她的梦中情人
现在当官的哪个真的懂得互联网了?不要说懂,会上网浏览我就觉得很奇怪了,只会瞎指点,乱发文!我真[我是二百五]的服了他们。
还有,厦门人在外地是否得坚持实名发帖?
趁现在没定论赶紧多发~
有功夫网就可以了
aa Says:
7月 7th, 2007 at 3:39 pm
严重支持厦门出台禁止匿名发贴的地方性法规!
应该管一下了,不然他们都在网上乱说。
再出台一个地方性规定,对于在外地匿名发贴的厦门人,一律抓起来,关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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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乱说”的不少.王小峰就是.逮个事儿就”乱说”.这叫言论自由.我们在互联网以外的传统媒体上没有的权利,在网上能实现,干嘛又要封死?不怕憋死?!
如果网上一片和谐,你还看什么博客跟什么帖?!!
网上和谐
我们就可以 感慨了
:[我是二百五],这么和谐,
那时 就会有象你一样的[我是二百五]跳出来了,
网上有你们,何日能和谐啊!
上上那次哪个文章说的,一般政府决定要干傻事,它一定回去做的.
实名怎么不好?
1、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如果非要留,叫“红领巾”
2、去风流,做好事不留名,如果非要留,叫“本拉登”
3、发帖子,做好事不留名,如果非要留,叫wangxiaofeng
俺也想看到,呵呵。。。
N年后,这事肯定都要被三岁小孩笑话的. 什么叫无知,什么叫代表落后文化的后退方向,看看这厦门政府就知道了.估计我给他们一台电脑他们连开机都不会.
[...] 不许联想 » Blog Archive » 别把自己堵死 拜厦门的领导们,不知道他们是用什么玩意来思考的? [...]
这哥们讲得很有意思!!!
“刁民 Says:
7月 7th, 2007 at 3:02 pm
给政府一个建议:今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必须割舌,以防止“乱说话”。再一个就是得剁指,防止“乱写字乱打字”。人与人之间交流只允许用手语。古人的“道路以目”我们得效仿。计划生育都行得通,相信这政策也可以。反正都是在人体器官上动手脚。
“
前段时间厦门不是还搞什么项目,厦门人民示威流行,闹得很凶的嘛!
反对厦门政府
官崽就爱唬人,你不吃这一招它也没辙,最多胡抓一两个胆小的上公堂登报电视新闻播放演一台戏吓唬
我同意CPU说的,立这个法本身就说明那些官员根本不懂什么是互联网,就知道一个劲地瞎嚷嚷。
太荒唐了。
不是纪念卢沟桥70周年嘛,怎么搞成声讨厦门政府了,挺不和谐的。
逼我用代理!NND,硬把我往[我是二百五]主义门外推!!CAO!
他们应该先看看
做赋心虚的那些人啊。
真搞不懂这么低能无趣的市政府还能把厦门搞的这么美丽,我可是尽情的在享受这的阳光沙滩啊。
厦门政府早看出来了,老百姓都是怂沟门子,扇阴风点鬼火的主,让他们报上名来,有几个王小峰啊!现在要求举报信必须署名就是这个道理,政府要省事,就不能让老百姓省事。一个怂人遍地的社会,让领导们不胡作非为,可能吗?
中国社会的广大煞笔们,站起来挺起你的鸡胸,让领导的淫威首先在你的名字前打个小绊吧!
请问市政府能出台地方性法规么?
[...] 这两天的前台实名制,招来了众网友的不满,王三表写了《别把自己堵死》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这些地方性法规的不足之处。建议大家也去读一读。 [...]
他咋搞哇,验身份证不成
越来越鄙视厦门市政府和“何大拆”了,我在厦门10多年,厦门成了我的第二故乡,但是那帮公仆越来越XX,我都在考虑是否离开这个美丽的鹭岛了。
古人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其实只有做贼才会心虚,要不怕别人说它什么坏话?!
三表哥的文字配上乖乖同学的漫画绝了!
把人民当[我是二百五]得都是[我是二百五]
厦门这座花园城市,某糖去过3次,印象十分深刻。第一次,由于认枕头的毛病,头两晚没睡好,第三天自己灌了瓶红酒,倒头便睡,一夜无梦到天亮。第二次,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考察团,晚饭后领4个小帅哥在厦门最热闹的商业街,逛了3家茶庄,借买茶叶之名行喝便宜茶之实。第三次,从厦门飞海口,惊喜地发现在市内到机场有公交车直达航站楼,1元钱,估计在全国也是最便宜的了。
最近一个时期,厦门的新闻层出不穷,某糖本来一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过因对厦门的特殊感情,所以认真关注了一下。这几天又有两件奇闻令某糖啼笑皆非,不由对厦门市政府超人的政治智慧击掌赞叹。
其一:《厦门日报》7月3日第3版报道,厦门评选出十大民生项目,颁奖晚会将在5日晚在厦门人民大会堂举行。某糖看到这里使劲揉了揉了眼睛,所谓民生项目,顾名思义就是造福市民百姓生活的项目。那就奇了怪了,政府为人民服务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旧社会封建官僚还说呢,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怎么到了二十一世纪为民服务就由份内事变成了要受表彰的事情了呢。而且这个评选还是由政府官员占主要选票评选出来的,政府自已评选自己、自己表扬自己,评选的意义何在呢,自我表扬发展到此种程度也算登峰造极了。
照这个逻辑演变下来,不仅要搞十大民生项目的评选,还应该搞一些“十大不随地大小便公务员”、“十大上班不迟到公务员”、“十大不贪污受贿官员”、“十大不包养二奶领导”之类的评选,这样才能完整地展现公职人员的精神风貌,为全社会起到良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估计那个时候,某糖3岁的小外甥女就要发言了,对自己平日吃饭、上幼儿园、与小朋友做游戏、学儿歌、画图画、大小便、睡觉觉等等也要搞一个“十大优秀民生活动”的评选,资金由她姥姥赞助、颁奖由她大姨筹备,再找大熊提供技术支持来个网上全程直播,外甥女的获奖感言大概第一个要感谢的就是带了个好头的厦门市政府。
其二:厦门市政府打算出台一个地方性法规,取消网民匿名发贴。看了这则新闻某糖狠狠揪了揪不多的头发,惊叹于厦门市政府的令人发指的想象力。且不说实名发贴符不符法律精神,提出这一想法的人简直可以直接鉴定为仙人了,普通人、具有正常思维的人是没有能力提出这样一个石破天惊的建议的。
在互联网的作用下,整个地球都可以称做“地球村”,不知厦门为何以为自己可以独立于地球之外。不知道厦门如何明确自己的网络界限,又如何确保自己的网络界限不被侵犯。看起来,厦门首先应该搞一个什么盾的防火墙,把一切不利于厦门的言论隔离开来。还要把市内的每台计算机与公安局户政部门的电脑连网,保证网民发言的姓名是真实的姓名(可是如果某人家里的狗狗智商超群自行上网,又怎么界定呢,这还真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不仅是网络,还要把手机的短信功能屏弊掉,免得再发生市民散步被令狐和北风搞什么图文直播事件的发生。
不过,某糖觉得这些办法都是治标不治本,拆了东墙补西墙,效果不大。最好的办法是在所有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地点、个人住宅中安装电幕,兼具24小时发布政府的声音和24小时关注市民生产生活的双重功能。当然了,鉴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成立专门机构,机构的名字嘛,60年前奥威尔就起好了——真理部。对于少数不能理解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一片苦心、不肯接受政府如春风化雨般细致入微服务的顽固分子,可以送至友爱部说服教育。
呵呵,厦门的市民欢呼吧,你们有福了,你们有望在全国率先树起和谐的大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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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此篇博客的地址链接:http://blog.niwota.com/a/522444.htm
建设一个城市靠一个书记是不行的,毁灭一个城市一个书记就够了。
观点清晰,文笔犀利。赞一个。
[...] [科技与互联网] 中国社会从上到下都和谐,厦门非法立法 ,要求网络论坛取消匿名发帖 ,而bewww 也被无预警拔线,真的希望别把自己堵死 。 腾讯则公然用金钱践踏用户的隐私权 ,大家都是利益使然。但是另一方面,北京已经成为世界病毒之都 。 有人发起了OPML共享运动 ,大家互享订阅内容会同质化吗? [社会] 香港回归十周年,官煤的报道却是看上去喜气洋洋,也不要忘了还有草莓对大游行的报道 。也不要忘了香港音乐的10年 历程,以及香港的文化 。当然,我们也不要忘了在世界另一端的骄傲游行 。 全球设计师中国赶考 ,我们应该高兴还是悲哀? 广州飞车党少了,却又多了撒粉 党,人民何时才能有安全?无党派人士陈竺接任卫生部长,这是[我是二百五]推动政改的一个信号 吗? 在中国记者必须有官方授权的情势下,还能有产生公民记者 的土壤吗?海外财经媒体通过互联网对中国的“侵入 ”,会对中国的媒体产生什么影响呢? 刚刚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直指中国污染的代价 ,就出现了沭阳水源污染 ,导致20万人饮水被断。一个自毁的社会 会有前途吗?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民公敌 ”。 但是政府否认沭阳水污染,否认要求世行删报告,不知道将来回顾我们这段历史 会是怎样? “只在有言论和批评自由的地方,印刷品的广泛流通才有助于人们的探索。没有这种自由,真不如目不识丁倒好些。”——罗素 [商业] 卡巴斯基诉瑞星不正当竞争 ,希望这对本土企业能有警醒。 twitter中国克隆版蔚然成疯 ,而pownce的出现会是twitter的杀手 吗? [生活] 善于都市考察 的台湾导演杨德昌 逝世,台湾电影真的会翘 了吗? 蔡琴 说,让他活在我的歌里吧。 没有性压抑与性否定 的摩梭族,现在老人要比年轻人更开放,这是文明的进步还是退步? 《同一首歌》变成“统一收割 ”,不尊重他人劳动成为了赚钱的动力。 电影《宝葫芦的秘密》即将上映,但是电影中孩子们的表演统统不及格 ,儿童片流于说教只能令人起一层层的鸡皮疙瘩。 [教育] 华中科技大学的“学位门”事件,卖掉的不只是文凭 ,而是整个中国教育。或许中国教育从一开始就蕴藏着太多的不公平 。有人就我国高等教育的腐败给温总理写公开信,估计效果甚微,否则也不会出现教育部教授这样怪异的头衔。 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种种笑话,更让人觉得斯文扫地 。 又见陪舞,女教师如何成了教育局长的“私有财产” ? 高考过后看“生源大战”,就不难了解中国教育产业化之痛了。 Share and Enjoy: These icons link to social bookmarking sites where readers can share and discover new web pages. [...]
aa Says:
7月 7th, 2007 at 3:39 pm
严重支持厦门出台禁止匿名发贴的地方性法规!
应该管一下了,不然他们都在网上乱说。
再出台一个地方性规定,对于在外地匿名发贴的厦门人,一律抓起来,关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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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乱说”的不少.王小峰就是.逮个事儿就”乱说”.这叫言论自由.我们在互联网以外的传统媒体上没有的权利,在网上能实现,干嘛又要封死?不怕憋死?!
如果网上一片和谐,你还看什么博客跟什么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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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你太激动了,好像只理解人家的字面意思了,他的立场本质是和你一样的
厦门政府太有才了!这主义太[我是二百五]绝了!
都是一帮连在网上用匿名发表真实想法的勇气都没有的人制订的在、!打丫挺的
有点晕、更加有点看不下去了!
但最终决定留下点什么,呵呵“`
“一般来说,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无权设立比国家人大制定的法律或者宪法更严格的规定。”
个人理解,楼上的意思重点在点明一个法律位阶的问题,也就是法律效力的高低.以例来说,结婚年龄由婚姻法规定,且为强制性或者称禁止性规范,其他的下位法不可与它冲突.但限于此,诸如博客匿名之类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就实际情形作出的立法决定,并不牵涉无权设立比国家人大制定的法律或者宪法更严格的规定的问题.因为,这里不是一个严格与否的问题.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适应当地地方实情.但是,我又还声明下,我没有认同这个地方性法规的意思.只是在法律程序上,它应该还是一个合法产物,至于它的立法初衷的荒谬与否,有表达权(自由而不受实质性干预)的我们想必也是了然于心的.
最后,置顶楼主这把大斧头!
装在套子里的人–别里科夫,真的又出现了,活生生的来到了人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