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因一起躲猫猫事故造成造成一名在押人员死亡,事情被披露后,公众觉得匪夷所思。我倒认为,这充分体现了贵国司法方面的人性化,你想想,因刑事案件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还能如此放松地玩游戏,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恐怖,说明贵国的人权比任何国家的人权都进步,都人性化。被羁押的人员跟在游乐场一样,那么在看守所外面的贵国公民岂不是在天堂?想想我就激动。
但是乐极生悲,大概是看守所里面的人权比看守所外面的人权空间尺度大一些,可能玩得太High了,结果把自己的脑袋撞坏了,人就死了。我想说的是,被羁押的人在看守所里什么心理状态,还他妈哪有心思玩游戏呢?那里又不是迪斯尼乐园。
比较可乐的是事件被披露后,公众对“躲猫猫事件”不满,对该公安局压力很大,在贵国,有几类人的形象一直是正面的,部级以上干部,军人和警察。如果这件事情闹大了,警察的光辉形象就要打折扣。这时,云南省宣传部门挺胸而出,来,让全社会都介入到这件事情当中,让质疑“躲猫猫”的公民来亲自调查。这一方面可以息众怒,不致让事态扩大;另一方面还可以体现出今天政府对某些无知群众关心的事件的开明态度,本届领导可以加好多印象分。
于是,民众参与进来,公安局也煞有介事配合调查,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是个游戏,一场升级版的“躲猫猫”游戏,一场真人秀。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们不会触及到事件的本质,这也是宣传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配合的原因。它不过是让公众在结果上再加上一条有力的证据——确实是玩游戏致死,然后这一篇就翻过去了。最后主流报纸上还会发表一篇社评,高度赞扬云南省相关部门的举措,也是对西方吃饱撑的没事干的人指责贵国人权问题的有力回击。
当这件事变成一场民众参与的游戏后,人们就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它是一起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有侦察权的是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当地检察院也介入了,也给出了鉴定(是否应该由更高一级检察院介入?)。但是大家不服,然后让民众介入,这样一来,司法方面的鉴定有了,民众的调查结果有了,你还想说什么?我想说的是,它应该进一步由上级检察院介入,既然民众有意见,就要给个法律上的说法,而不是拉着民众进来垫背。
这场真人秀调查最关键的一点,民众无法介入到问题实质,他们没有权力去立案侦查,这种询问式做法在贵国目前还没有在法律上有更详细的规定,纯属瞎胡闹。但是它由于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往往会转移视线,让人忽略了案件的本质。绝大多数民众是不知道刑事诉讼法的,更不清楚公安、检察、法院三者之间对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所以,忽悠民众还是很容易的。另外,云南省委宣传部介入此事,是否有越界嫌疑?当然,在贵国,任何部门插手司法都已司空见惯,以前是权力插手司法,现在让民众插手司法,至少在程序上要有个说法,哪怕是出于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不然就乱套了。
我上面说的不一定对,很想看看法律专家对这件事是怎么说的,我学的法律早就忘了。谣言止于公开,同样,如果真相也止于公开,就有点滑稽了。


三表叔确定是看守所,不是幼儿园?
栗子 @ 二月 21st, 2009:
这不过是官方被“虎”案唬住了而用于自保的作秀
彭母峰 @ 二月 21st, 2009:
一个吃饱了没事干的人
不躲猫猫还能干啥?
斗牛士 @ 二月 21st, 2009:
中国真好 生活是有滋有味啊 他们搞笑的功力越来越深了!
日日快乐 @ 二月 23rd, 2009:
报告政府还有那什么。。。视线已成功被转移。
看了这期《三联》,小峰的文章写得好。
一场游戏一场蒙,题目起的太牛逼了
躲猫猫也能死人,比被自杀被失踪俯卧撑有创意多了。阿民,乖,以后不要躲猫猫了
内容滞后了。不如博客。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我是二百五]条的“谁主张,谁举证”,应该让那个公布李荞明是因为玩躲猫猫游戏死亡的警方们,来举个证! 让他们也玩一把躲猫猫游戏,也来意个外。就免去任何虚头八脑的解释,绝对最具说服力……
河北承德网友说:本人身份:网民。本人背景。二年多看守所生涯。七年多监狱生涯。现在南方一个城市做点小生意糊口。“躲猫猫”是一种小孩玩的游戏,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是看 守所里的“躲猫猫 ”其实就是一个借口,打你和折磨你的借口。为什么呢?第一,你是农民,没人给你送钱送吃的(十几年前看守所能送吃的,现在都是送钱了,东西狂贵。)所以要打你。第二,你是 新犯,所以要打你,下马威也好,排解寂寞也好,杀鸡给猴看也好,让你受不了了叫家里送钱来。第三,为什么要找这个借口呢。你的头被蒙起来的,看守所干部看到了就说是躲猫猫,你知道是在打你,你喊报告干部。干部来了你也说不出是谁在打你。但是所有看守所的干部都知道这个事情,一般来说只要你不告(告了也没用,你都不知道谁打你)或者干部来了,岛主(头铺)喊停了,也就没啥事了。最多干部会说,你们玩归玩,声音小点就走了,没事了。也就是说,“躲猫猫”这事,其实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不出事没人说,出了事就说躲猫猫引起的。这样就不存在牢头狱霸了。大家都很和谐嘛,大家都在玩游戏嘛。文笔不好,就写这么点了。我来南方,除了老婆,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的这段过去。谢谢老婆容纳我。希望没人打搅我。kefujw还建议:取证很简单,一个号子人分开,
老实交代的,算重大立功,没判刑的,能减轻处罚或者不判刑。判了刑的。能减刑。相信很多人为了减刑连自己老妈偷人的事都能说。
chi @ 二月 21st, 2009:
一个同学的父亲,十几年前因为受贿被判了几年,她家每月都得给里面送几条金链子,就是怕老头给人废了。
生气了 @ 二月 21st, 2009:
为什么警方一定要帮岛主(头铺)定性为“躲猫猫”意外致死?
如此荒诞、匪夷所思,也许”躲猫猫“纯粹是杜撰的,真相将是骇人听闻!
找工作 @ 二月 22nd, 2009:
我没坐过牢,所以不知道监狱生活是啥样?
但我看过一部美剧叫《越狱》,感觉里面生活很丰富!
当然肯定与[我是二百五]的中国很不同,
想必是也很精彩吧!
上面是在新浪论坛上看到的。
所以此猫非彼猫,
也是有可能的!
人家警方更正说叫瞎子摸鱼 嗯哼
真相真象“躲猫猫”
我不是法律专家,我猜测真相是:死者生前是想躲猫猫,但猫是躲不过的,也不让他躲,最后被猫和老鼠给整死了。
躲猫猫是黑话,说漏嘴了估计…
真相像迷一样。。
躲猫猫时碰见暴力男了。
基本上在玩弄贵国屁民
为什么我点文章的标题看不到文章,而只能点别人的评论才能进来呢?
贵国?您的国籍?
咔嚓 @ 二月 21st, 2009:
我也觉得这不应该是我的国,是他的国,是贵国。
哥儿们,你在我名字后面加个马踏是啥意思嘛?
踏残了
公信力已经几乎没有了,前段时间是orz,现又有DMM。真是,编故事也要专业一点嘛~
做“俯卧撑”和“躲猫猫”都是危险行为鸟!
以后没事还是“打酱油”吧…
我老感觉 这些个人认为看到这个东西的人是白痴 搞点高智商点的理由好不好 弄的整个时间跟过家家似的
栗子 @ 二月 21st, 2009:
再回去补习一下小学的语法再留言好不?
蜗牛牛 @ 二月 22nd, 2009:
我就不补 挨你啥事 就是水平好
宣传部门挺胸而出来,让全社会都介入到事情当中,早已有之,叫”公审”,如今变个戏法,本质还一样
朱总也对国外媒体保证过,赖畅行回来死刑可免。呵呵。
神州大地搞笑高手辈出,官员携警察共同出类拔萃。
贵国的忽悠手法升级到了2.0版。
可喜可贺啊
传说,要在号子里坐稳了,先要开菊花
贵国的任何衙门都是神奇的地方。。。上周去大使馆,窗口的人民公仆骂人如同跟骂自己的孙子一样。。。想想,如果几年后不移民,还要去这类场所自找罪受,承受人格侮辱,都不寒而栗!
为啥老贵国贵国的啊 不怕愤青找您老事儿啊
贵国的问题不在说谎—反正就那么回事,地球人都知道。问题在于你们连一个稍微合乎逻辑的谎话都懒得编了,好比你今天出去嫖没有回家,连个加班的理由都懒得想,你说中南海邀请你去接待希拉里了!至于警察的形象问题,他们都能上大裤衩1的黄金时间电视剧了,还用说?!不烂的发臭,有必要去那儿以正视听?
丫呸 @ 三月 1st, 2009:
真他Ma的够贵!
最后一句有点吓人了啊
呵呵,只能说部分,部分啊,同志们。我们警察的绝大多数还是好的,比如抓小强那位
贵国?鬼国?
每次看见“贵国”,都感觉像吞了一只苍蝇。
您愤世嫉俗,也不必把自己逼成外国人吧。
丫呸 @ 三月 1st, 2009:
狗屎脑袋!你想啥呐,我采访采访你丫。
我也纳闷:王小 峰 大叔,为什么要用“贵国”呢?!您何时办的优才,还是被绿化了?
此“躲猫猫”非彼“躲猫猫”大多数网民没进过监狱望文生义。
人家已经说实话了,只是网民都想歪了以为是游戏。
蒙上你的眼,就是蒙上你的眼,怎么样!?
俯卧撑可以?躲猫猫也可以?
官方对于人命关天的事件总给出如此敷衍的解释,看来草菅人命的恶行都要成为一种品尝现象了!
玩游戏玩死人有点稀奇;恰恰又是在监狱里面玩死人就更有点稀奇——不过,就算这些东西再稀奇,也不代表没有可能发生滴。
前几年出过一个先例,女教师跟男朋友做爱做死了,你说稀奇不稀奇?
也不知究竟是谁在“躲猫猫”…
荒谬的事情,
往往以荒谬为开始,
然后荒谬的结束。。。
类似俯卧撑、躲猫猫这种事件一再出现,是因为中国社会从上到下,缺乏真正的法制意识。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转,首先因当由一个公认、完善的法律精神来引领。现在普通百姓有一点议政意识,却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一些政府官员同样也缺乏法律常识,又或是对权欲私利的渴求超过对法律的敬畏。这才造成上下群声交错的闹剧种种。“依法治国”,应当真正树立起法律的尊严,才能引领社会更理性地前行。
草的,三表不用“一块红布”行不?
还真“蒙住了双眼蒙住了天”
那天你用一块红布,蒙住了我双眼也蒙住了天,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20多年了,幸福总隔着玻璃
头破血流了,又见玻璃,再头破血流,又见玻璃,再再再。。。。。。,没成贵头,成了龟头
很敬佩贵局有关“猫猫躲”的创意,上面的更贵的尽可能地装着被唬,下面的贱民如我等,又能做什么呢?
蹊跷的事情不只这一件,说件比较民事一点的。
今早看新闻,潘星谊死了,(看照片挺漂亮的)。据说是在家滑倒,跌破鱼缸,尽管送医及时但是还是不治身亡。
怎么也不相信,那么大个人,滑一下顶多闹个骨折,把鱼缸碰碎叶很有可能,可偏那么巧?破碴正扎在大动脉上,把人搞死了,真是闻所未闻。
不知道有人怀疑不,反正我不愿相信这个解释,除非这个潘太该死了,居然这么个死法。
Allergy @ 二月 22nd, 2009:
抱歉,刚听说,导火线其实是结膜炎,我太上纲上线了。
那时候老崔真小 还没秃顶
王小峰同学,请注明图片出处!
[...] 你想要见证躲猫猫(后被称为是“瞎子摸鱼”)?难道你不觉的“草泥马”是互联网时代“弱者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