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正义感又上了,弱者心理又上来了。这事处理起来多简单啊,胡斌他们家不是有钱吗,给死者家里点钱,然后胡斌在交代事实的时候认罪态度好一点,可以从轻发落,然后法院判三缓三。胡斌可以继续逍遥啊。哼哼,你们这些too young too simple的人民。
注:本来这事儿我还想展开论述,有四点五个方面要论述的。但是机场咖啡厅只有这么一条网线,一个美女已经不止一次催促我她要上网,我只好重色轻网友,下线换登机牌去了。
本人,复姓王小,名峰,《三联生活周刊》记者。
本博客欢迎参观,但不建议留言;本博客内容只代表我个人观点,不代表我供职杂志或其他组织机构观点;商业网站、纸媒体如转载(含经第三方非商业网站及个人博客、网站转载),须经本人同意,并支付稿酬。非商业网站、媒体可以随便转载,无须支付稿酬,但必须注明出处或链接;本人不上电视,不写商业软文,不给任何出版物写推荐语、序言,不做嘉宾。请有上述意向者调头。日常联系请发邮件:dundee※126.com。
大家的正义感又上了,弱者心理又上来了。这事处理起来多简单啊,胡斌他们家不是有钱吗,给死者家里点钱,然后胡斌在交代事实的时候认罪态度好一点,可以从轻发落,然后法院判三缓三。胡斌可以继续逍遥啊。哼哼,你们这些too young too simple的人民。
注:本来这事儿我还想展开论述,有四点五个方面要论述的。但是机场咖啡厅只有这么一条网线,一个美女已经不止一次催促我她要上网,我只好重色轻网友,下线换登机牌去了。
不许联想QQ群:6 4 9 0 7 8 3 3
趣味的,幽默的,有想象力的,独立思考的不许联想博客的忠实读者。
本群已升级,来者不拒。
阿呸 @ 五月 10th, 2009:
按这些条件,这个群肯定是空的,因为这些条件的交集是个空集。
水东流 @ 五月 10th, 2009:
哈哈……
同意!
pigo @ 五月 11th, 2009:
在这个群待了半天。此群人人披一个”基本上……”的马甲.怎么看都更像是一群想象力贫乏症患者大集合。
bassix @ 五月 11th, 2009:
QQ群跟“趣味的,幽默的,有想象力的,独立思考”就是背道而驰的一个物件
芝麻 @ 五月 11th, 2009:
基本上我就不进去了
aweizheng @ 五月 13th, 2009:
怎么个空集法了,你得解释一下。
aweizheng @ 五月 13th, 2009:
建群的初衷只是为了让都喜欢晓峰同学的同学们有一个交流的场所,趣味的,幽默的,有想象力的,只是对群的言论的一种期望。
踢你是因为你不尊重群的趣味。
人已满,请大家不要再加了。有共同想法的人,可以再建多一个交流的群。
折翅的蚊子 @ 五月 21st, 2009:
前句与来者不拒没交集,句号打错地方了,大哥哥!
午夜兰花手札 @ 五月 11th, 2009:
山寨!又见山寨!
黑豆 @ 五月 11th, 2009:
拉帮结派会让你更有安全感?
aweizheng @ 五月 13th, 2009:
没这想法。本人很安全。
妖妖 @ 五月 12th, 2009:
基本上都满员了,我就不进去掺和了……
aweizheng @ 五月 13th, 2009:
不要进来了,有与大家交流的愿望就再建一个群。
就爱联想 @ 五月 14th, 2009:
你以为人家就很想进啊?喜欢三表但不代表会喜欢与他有关的一切东西!
BS @ 五月 12th, 2009:
口口声声什么“趣味的,幽默的,有想象力的,独立思考”,不改名就被踢,如此“独立思考”的群,不进也罢。
aweizheng @ 五月 13th, 2009:
你先让晓峰同学把博客上的链接名都改了再说。
电视儿童 @ 五月 18th, 2009:
有此等群主,不进也罢,不进也罢。
三表竟有空对这事发表意见,最近似乎向韩寒看齐,对网络S13们耐心起来了,期待下文
炒饭的 @ 五月 11th, 2009:
大记者没有无线啊,看把您可怜的
易分贝 @ 五月 11th, 2009:
唉,刚才费了些心机打了好几坨字,谁知验证码有误给有误了,看来长的留言得先在窝打好再拿来贴——像那些超长广告那样。
可恶的美女
不白占坑也挪窝。砖头门。
记不准了,好象某航实现用发到手机中的二条码直接换牌。改进的结果是,占坑时间相应加长。
周末愉快
cuil @ 五月 10th, 2009:
中国国航
70码!
厸厸 @ 七月 17th, 2009:
以后不去要去旅游
不能压马路
只能压墙角哇!!!
都不一定安全
有个英语单词是核心教给我的,naive,背它只需要2秒钟,忘它需要一辈子,要是记所有单词都有这个效率就好了
bassix @ 五月 11th, 2009:
“i”上面两点
Vacan'600 @ 五月 21st, 2009:
ï
elleyuanyuan @ 五月 25th, 2009:
该词从法文来 i上有两点 阴性
阔少跟阔少最有共同语言。大家看下面这一条语录更惊人。
时尚先生:你最想通过的一条法案?
薄瓜瓜:也许……是一个自由法。这个法可能没有什么具体内容,就是关于自由的,比如在一个时期内取消一切法律。我想看看在这种状态下社会是什么样子。
“取消一切法律?”牛津教出来的就是牛啊!等着吧,薄瓜瓜同学毕业回来,《南京南京》也会回来的。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这句话蛮有道理.
根据各大媒体的报道及有关部门给出的说法,我得出个结论:死者当时失心疯,并以170码的时速冲向以70码时速正常行驶的肇事车辆,即产生了240码的相对速度,因而飞出20米远、5米高。死者造成了三菱跑车保险杠的变形并直接导致了自己的死亡,但事发后,胡斌及其亲友仍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力图保护死者的身后名节,出面干涉相关新闻的发出……
嗖付 @ 五月 10th, 2009:
死者没做俯卧撑,那是必杀技,如果释放出俯卧撑的神力,跑车必跳河~
作为一位浙大校友,我期待着你对此事的后续关注!
我们学生确实是弱者,唯有更多“弱者”联合起来才能形成力量,我们会坚持下去直到这件事情有个公正结果。
也希望能从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人、法律届人士中获得支持。
谢谢。
XXXX @ 五月 11th, 2009:
就在我住的边上.
怎么说呢,按目前的法律,应该是交通事故。但这帮有人养没人教的小混混撞死人后的态度惹怒了市民,并把对现状的不满通过此事发泄出来,慢慢就变成另一种样子了。所谓导火索,就这个意思吧。
这一小撮人也的确十分可恶。
伊凡 @ 五月 13th, 2009:
一定要站出来说句话了,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个金钱与权力横行的社会。
胡斌凭什么可以不顾别人的生命,在马路上飙车,如果他撞的是一个首富的家人,或者一个高官的后代,还用得着民众这样呼吁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每个生命都有存在的权利,既然胡斌不能尊重别人生的权利,他也应该为此付出生的代价,他家人都是经商的,商人不是讲代价的吗,他的命就应该是代价。
这场车祸决不仅仅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不管什么时间在马路上飙车,都是在赌会不会撞上人,既然他愿意赌别人的生命,他就应该用他的命认输!
可是遗憾的是,那么一个优秀的人因那个肇事的智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相信如果谭卓能活着,他也许可以创造比那个肇事的智障一家还大的价值!
哎,真是遗憾,真的遗憾,为他的家人难过!
黑豆 @ 五月 11th, 2009:
就因为他是浙大校友?
那换成农民工还会这么轰动么?
两者谁是弱者?
Emil @ 五月 11th, 2009:
浙大校友只是用他们的方式表达对这个事情的关注,
就跟村里的农民被欺负,村民们聚集在村口讨个说法一个性质。
有必要上升到这种高度么?
teng @ 五月 11th, 2009:
都是弱者。
柳叶眉 @ 五月 11th, 2009:
你找这个碴······黑砖窑是不是农民工?比这还轰动!
诚心搅局啊你?现在死的就是浙大校友,人家就说浙大校友,没事你换个屁啊你!咒人家?
关于撞人事件,现在全(网)民激愤,包裹我,我想听听三表叔您是否有独特的说法,希望您能详细写一篇
阅读时间 @ 五月 10th, 2009:
LULU,表哥的立场已经表明了,所谓不说就是说了,说了相当于没有说。激愤之后,可能还是不了了之;即便有惩罚,将来也会变着法,把肇事者弄出来,所以给受害者家属经济赔偿,算是人道、公道,还是黑—道,自己琢磨吧。
哪位美女能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三表,嫉妒!
就爱联想 @ 五月 10th, 2009:
肯定是三表的地下情人啦。。。。。。“我只好重色轻。。。。”你没看到呀?你啊,嫉妒不了那么多啦!
估计差不多吧,反正钱估计要花多少,倒不是死者能拿到多少,要摆平这件满棘手的事情,各方各面要敲诈不少吧。
我估计会判,三年不会缓,不过进去几天也就放出来了。
死者家按是否配合拿到15-35万不等。
摆平所有事情估计没有百万以上很难。
立此存照。
柳叶眉 @ 五月 14th, 2009:
起码该赔600万。中国[我是二百五]不是比美国好5倍么?看人家美国都赔多少,直接乘以5就行。
柳叶眉 @ 五月 14th, 2009:
银权你这也屏蔽啊?你丫比网管还狠!
三表哥,你百忙之中都丑时间出来码字给这里的朋友看
真是……真是……真是……
无法用言语表达
我认为 1被撞的是个浙江大学高材生,而不是民工,且快要博士毕业,今年就要和相恋七八年的女朋友结婚 所以大家觉得特别惋惜
2人家规规矩矩过斑马线,被一个富二代飙车撞死,而不是穿马路被被规规矩矩行车的人撞死 所以大家非常愤怒
第三点 如你上面说的 对富人的不满
有希望的小马 @ 五月 10th, 2009:
不全是你说的这样。
之所以会闹这么大是因为:
1,富家子是开改装过的跑车在马路上飚车撞人。
2,交警说“70码”,让人有被愚弄的感觉。
而这个跑车对所有人都构成了威胁!
因为每个人都会走斑马线的。
富家子、大学生只是让这个事件更加吸引眼球,有火上浇油的味道。
Emil @ 五月 10th, 2009:
发言之前先了解清楚情况
1,死者是本科毕业两年的学生,不是博士。
2,大家非常愤怒的原因不是车祸本身,不是浙大学生的身份,
而是肇事着漠视生命,认为用钱可以摆平一切的态度。
XXXX @ 五月 11th, 2009:
说得靠谱。
coco @ 五月 12th, 2009:
看了么多,就理由2最靠谱。支持!
丫呸 @ 五月 21st, 2009:
解读的基本准确
12 @ 五月 11th, 2009:
看看新闻楼外楼里万峰,是在骂那些小混蛋对撞死人的态度。
柳叶眉 @ 五月 11th, 2009:
最让我愤怒的是交警的做法。竟然取信肇事司机的说辞,时速70码。这种情况下,杭州市民不人人自危才怪!又不是特工,谁碰上这样速度的车能躲开?个个都是普京还差不多。
杭州市民也够懒的,明知飙车的人天天过那条路,还不提前铺好钉子恭候着。附近居民提前打好招呼,那天都闭关在家呆着。
xixiforever @ 五月 12th, 2009:
呵,他们飙车又不止这一条路,估计很少有杭州市民没有在半夜听到过这种声音,只是这回还没到半夜啊,谁能提防得住?您这招儿不够用!
不止一次两次这样的事件了……情绪借此发挥
理论上讲, 撞击的瞬间速度是没法作假的.
不知道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如果有可能取证的话, 超过150kph的飚车应该按照故意杀人判, 而且按照最高刑判, 理由如下:
1. 当事人应该知道这样可能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发生(超过这个速度的车祸事故中几乎没有生还者), 放任其发生. 所以应该算故意杀人, 而不是交通肇事或者过失杀人.
2. 该行为威胁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群. 与投毒爆炸等手段一样, 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所以应该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而且容易获得立法机构(如果我们的立法者关心让他们立法的那些人的话)支持, 谁家没有腿脚不灵便的老人, 或者学步的小孩呢.
柳叶眉 @ 五月 10th, 2009:
我只反对您最后一句话,这次死者可是26岁高大健壮的阳光小伙,他都躲不过去,您就甭提老人和孩子了。基本所有年龄层,一概是死定了的。
代表浙江大学的全体校友感谢您的关注!
希望血不要白流!
希望泪不要白流!
一个富家子把一个浙大精英给撞死了,跟咱们有关系吗?
下一个被撞得也许就是我?那算我倒霉。更倒霉的是,我一不是富家子二不是浙大精英,那那那赶紧拉走烧掉埋了。
WHO CARES?
XXXX @ 五月 11th, 2009:
如果这个小混混这次没撞死人,下次有可能是你我。就连赛车俱乐部在他得了赛车冠军后都不敢要他,就像俱乐部的董事说的:太不知收敛了,迟早会出事,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出事。
十姑娘 @ 五月 11th, 2009:
“当他们屠杀犹太人时,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屠杀基督徒时,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基督徒;后来他们要杀我,已经没有人能为我出声了……”
得财兼贝 @ 五月 12th, 2009:
人如其名
期待您的后续评论
注:本来这事儿我还想展开论述,有四点五个方面要论述的
============
愿闻其详
70码,
来杭州感受天堂
不晓得个毛杭州飙车这么严重。
群众不相信法律,因为在中国,人与人之间关系,是法律之外,由一种不以正义(以某些人利益)为基础,却通过国家强制力以法律名义,来进行社会管理和规范。这种规范,对利益进行调整时,目的往往不在于社会正义。因此,王小老师所说的弱者的心理,是人们对自己的权利不确定而感到担忧和愤怒。
另附上免责申明一份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1&treeView=1&view=2&id=91971300
我们只是需要:和谐
如果下个领导倡导:高速,发展,也许就要严肃对待
不许联想,70码而已.
岂止一夕回到解放前?元朝蒙古爷骑马闹市也如此这般,汉奴没长眼
岁月其迈 @ 五月 11th, 2009:
好像差不多,都是人制。理想归理想,现实为现实,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三表,今天给你发邮件了的,里面的事情我可能说的不是很清楚!多少希望你看下,谢谢!
额,这样一来杭州极有可能成为广大自杀者的天堂……
xixiforever @ 五月 12th, 2009:
被自杀!
希望有正义感的媒体人关注此事,推动事件的公正审判和司法执法环境的改善!!
very easy , not kill him ,just take his feet or arms away. no crazy driver!!!
回家不积极,大头有问题。
重友还轻色,小头有障碍。
咱们国家对于超速处罚太轻,基本上现在这个力度也就是把超速当成创收手段,变成了生态平衡,超速100%也就扣一半分,几百块,对于那些家境富裕的飞车党根本不算啥,分不够了,找人匀一下,几百块更是小case,换个零件都不够,如果真想治理就直接吊销驾照,重新考去。如果无照驾驶再超速,直接进去蹲一年。比死了人,大家才JJWW好,还让表哥看笑话。
转帖一段:
今天在网上看了一段新闻,说是香港的法拉利车友会的车队在中国的高速公路上超速驾驶,有的时速仅高达200多,中国警方的处罚是200块人民币,扣点数3分,很轻的处罚。我在美国有过类似的经验,去年回国前,去圣地亚哥玩,因为出发的时候是晚上11点多,高速上车很少,不知不觉车就开的快了点,被警察叫停,NND,警察告知,时速高达110,啥也不说了,一张罚单下来,要上法庭,罚款700多,吊销驾照15天,这只是法庭对我的处罚,还有接下来的保险要加等等,这就是美国对超速驾驶的处罚,相对看中国的处罚,真是大不相同啊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宣布从1月1日开始将根据新的交通法规对多次超速和在街道上非法赛车的司机实行重罚。
根据新的交规规定,3年内第二次驾车时速超过160公里的司机将被处以750美元的罚款,如该司机5年内再次驾车时速超过160公里,每次将处以1000美元的罚款。对在街道上非法追逐和赛车
的司机,在原来吊销驾驶执照3至6个月和至少监禁1天的处罚基础上,再增加40小时的社区服务
德国的:
市内 (小型车)
超过限定时速 罚金 扣分 禁止驾驶
70 km/h 680 Euro 4 3 个月
有啊 @ 五月 10th, 2009:
值得学习
Nina @ 五月 10th, 2009:
但是德国的法律规定,德国的高速公路是不限时速的!
(不知道现在这条规定改了没)我以前的德语老师说她老人家去德国的时候,坐过时速220km/h的车在高速公路上飙。而且据她观察,在德国,一上高速公路, 那些人都疯了似的巴不得把汽车当F1开。
(据说这也是德国的汽车工业那么发达的原因之一)
其实我觉得比较国家之间不同的交通规则很没意义。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不同,最重要合适自己。。。可悲的是,虽然中国从小学到研究生博士的政治考试里面都有这句口号,但是,却从来没有在社会任何一个哪怕最小的地方体现过。今天山寨这个,明天山寨那个,乱七八糟的,从来没有稳定的时候。
阿呸 @ 五月 11th, 2009:
人家在说市内交通,你扯高速公路干嘛?难道谭卓在横穿高速公路?
Nina @ 五月 11th, 2009:
扯高速只是想说,每个国家的交通规矩都不同,并且去比较是没什么意思的。
如果是在市区内的话,我想说,我觉得北京和广州的市民,都很不遵守交通规矩。这两个城市给我印象特别深。当然北京比广州还更差。
我相信很多国内的人第一次去香港旅游的时候,一定被香港街头的那些汽车的车速给吓到了。香港的街道都很窄,但是汽车的行驶速度比国内大马路上的快多了,而且更恐怖的是,如果红绿灯口显示的是绿灯,我估计那些司机就直接踩足油门开过去,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识。广州的话,如果这样,那估计每天都要出更多更多车祸。
而且我个人觉得广州人不遵守交通规矩,有时候也是迫不得已的,我自己在广州的时候也经常违规。因为那些路,那些什么什么的,我不知道是哪些白痴设计的,好像是以能给别人最大的麻烦为最大的目标似的。
唉~~~~
铁路信号工 @ 五月 11th, 2009:
高速上不限速很正常,封闭公路不能有人。
但这次可是在市区啊
苏眉 @ 五月 25th, 2009:
没有什么法律规定。
在欧洲只有德国在部分高速上不限制速度。但是在非常繁忙的高速上也有限速的,120公里每小时。高速全封闭。
在城镇高级公路上,70公里每小时的限速。在城市镇子里,40公里每小时。有些地方甚至是20公里每小时。
就胡斌的这个事故,在德国的处罚,是牢狱,高额罚款,还有被剥夺驾驶权利终生的处罚。
市内 (小型车)
超过限定时速 罚金 扣分 禁止驾驶
70 km/h 680 Euro 4 3 个月
法律是为平民制定的
Emil @ 五月 10th, 2009:
法律不是为好人制定的,不是为平民制定的。
是为每一个国民制定的,无论他是什么阶级,什么身份。
一木 @ 五月 11th, 2009:
悲观主义者与理想主义者的对话
才70码,重要的不是胡斌,而是交井,杭州在奥运之后终于比阜阳出名了。
和正义感无关好伐,重要的是安全感,欺实马这么搞,还有个狗/屁的正义感,别往正义感上扯
新流行用语:以70码速度顶贴,能顶五米多高呢
印刷百科 @ 五月 10th, 2009:
哈!
123 @ 五月 10th, 2009:
顶到三表地盘来了啊
我确实是猩猩 @ 五月 11th, 2009:
这新流行用语才是真的冷血…
车越来越多,配套法规却跟不上。
在我们这个鬼地方,一次限速50km/h开到[我是二百五]km/h就被罚了190刀。还听说一个孩子,酒后驾车加超速,翻车了,车里5个人都没死,也没有重伤,还被控二级谋杀,不过官司打了好几年,也没结果。
立法的不是xx,执法的又不能xx,除了杨x,我们还能期待被的吗?
70码!70码!70码!三菱立功啦!不要给谭卓任何的机会!伟大的日本的经典赛车,他继承了日本的光荣的传统!法拉利、保时捷、兰博基尼在这一刻灵魂附体!胡斌一个人,他代表了富二代悠久的光荣传统!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胡斌!胡斌面对穷二代。他面对的是全世界的富二代的目光和期待!……撞人啦!谭卓被撞飞啦!而且是仅以70码的速度,把谭卓撞飞了5米高,20米远,富二代们获得了胜利!淘汰了穷二代们!他们还是没有第一次倒在穷二代们的面前!伟大的富二代!伟大的三菱改装车!胡斌今天很快乐!富二代万岁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江core教训的是啊。
Phantom @ 五月 10th, 2009:
有详细点的情节吗?
Christine @ 五月 12th, 2009:
如果你在国内,详情请翻墙点击Youtube,当然,如果你翻得过去的话。
如果你在国外,详情请搜索Youtube,江core VS 香港记者。
123 @ 五月 10th, 2009:
楼上too naive
很邪恶啊 哈哈
你这个too old too smart 的公民,是不是有经验智力优越感症。
阿呸 @ 五月 11th, 2009:
在你面前估计大多数人都有这种感觉吧。
呵呵,ZF的执政能力太差,什么事情都说不清楚。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虽然你故作轻松,但仍旧觉得这篇[我是二百五]太冷血了,不会沉痛认真地说,闭嘴也好啊
宋宋 @ 五月 10th, 2009:
这样议论一个逝去的生命 不太好 如果是你的家人
丫头老了 @ 五月 10th, 2009:
麻烦您看一下我在楼下的回复。。
期待你的香格里拉和梅里雪山的经历……
我不觉得我们应该冷漠和戏谑地看待这件事情,但,你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但愿只是人与人的差别吧。
新闻里万峰老师的话很解气哈
我是说三表这篇写得太轻松太冷血。。忍不住用了三字经,结果他的系统自动变成那个括号里的内容。。也对。。这篇真应该叫这个名字
我觉得,有时候,真的,不知道怎么说,还不如闭嘴别说,这么故作轻松冷血地说,真。。。
啥也不说了 @ 五月 11th, 2009:
一个人说过,死人的事是常发生的。不会因为你说了什么就轻易解决,连胡董河蟹射会都得发动无数次学习来深化,过了愤青的年纪就别装嫩了。我很同情逝者,痛恨凶手,但可惜的是这起不到任何作用。
柳叶眉 @ 五月 14th, 2009:
现在事实证明你老错了。大家群情激愤,杭州市长终于发话了:要严肃处理!
肇事者姓名:胡斌
肇事者身份:杭州师范学院体育系大二,杭州江干区人
身份证: 330104198901202333
手机:13634162820
QQ:181199732 密码:608Z0
车型:EVO 9代 车牌号浙A.608Z0车主:陆红英
车主:陆红英(肇事司机老娘)
住址:濮家新村29幢2单元501室
手机:13958118382
宅电:85721339
身份证号:330104198901202333
手机号:13634162820
肇事车主父亲胡树明 http://www.4×4mag.cn/redirect.php?tid=3960&goto=lastpost
父亲:胡树明
职业:服装业
用车:jeep牧马人
拍照:浙A290P8
住址:濮家新村29幢2单元5楼
柳叶眉 @ 五月 11th, 2009:
确实该判死刑。
钱是肯定要给的。自由的代价也是要付出的。判三缓三简直就是在对我们社会的讽刺。我的建议是判(70-死者的岁数)的年数。然后他们家有钱的话,就花钱买年数吧。明码标价100万一年。
天堂和人间的车速码看来是不一样的,至少交警叔叔是这么认为的
其实大家没有注意到中国法律法规的特点,其实不能一昧的说什么“法律跟不上”,其实法律是考虑到这一点的,以前一直有“民愤极大”之类的说法,现在叫“情节特别严重”,说穿了就是靠弹性来解决的
打个比方测速,责任的技术认定,是几乎没有任何办法监督的,他们说是多少就是多少
所以说,不是漏洞的问题,是橡皮筋的问题
不要一开始就直接往道德上面扯,道德的标准是什么,怎么就叫仇富了?道德扯得越多就越说明道德机制不堪一击,没想到三表也在第一时间往道德上面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有道德优越感?
一个人撞了人,如果能有完善的法律机制,他本人的态度并不重要,他赔多少钱也不是最重要的,而最重要的是人们的安全感,是公平和正义,并不是雪花膏,是不是名博的作者在这方面觉得自己也是大拿了?那你正在背叛你自己的理想——如果你有的话
你的粉丝都拣你喜欢听的说,我也喜欢你的博客,不过喜欢不等于你说什么都是有想法有深度的,不好意思,可能另类了点吧
孤傲 @ 五月 11th, 2009:
公平和正义?
你真扯。
孤傲 @ 五月 11th, 2009:
补充一个疑问:公平和正义是否属于道德的范畴?
柳叶眉 @ 五月 11th, 2009:
公平和正义属于法律范畴。老外遇到事爱说:IT’S UNFAIR!那是因为人国家是以法律为行为准则。
孤傲 @ 五月 11th, 2009:
我一直都认为IT’S UNFAIR是某种感觉,比如正义的感觉。跟法律没关系吧?
铁路信号工 @ 五月 11th, 2009:
如果这次悲剧能促使国家强化威慑飞车党和市内超速,也算没白死
too young too simple…开始崩英文了…真吓人死了…
明子 @ 五月 11th, 2009:
有典故的,哈哈
我确实是猩猩 @ 五月 11th, 2009:
嘿嘿,不赖三表,是咱小民子先崩的,吓人死了…
要是一位男士站在旁边,您就要展开论述了吗 :)
表哥还是挺有公德的,看见有人在旁边等,不会一个人把着网线。我在美国就没这么好运了,那种带接口的网线永远都被人把着,我见过全都是男人。除非机场有免费的无限上网,但很少见,无线上网一般是按小时收费。
我确实是猩猩 @ 五月 11th, 2009:
“我在美国”。。。好吧您在美国。。。我在伊朗呢还
说实话我看这文章的时候不觉得表哥旁边真一定有美女等网线。。。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为什么在这篇里把美女等网线这么不搭的事情给写进去。。。
不研究了。。。研究它呢。。。
naive啊!
撞死的是美女还是帅哥?
大学生卖肉新闻有兴趣没!
四十岁的老男人也有犯贱找骂的时候.
如果你觉得这事和你没什么关系,就不要非要故做姿态扯一扯,什么叫弱者心态? 这件事最让人反感的并不是当事人的态度,而是这种态度确实可以得逞,可以欺实码(新网络用语),不是懂装不懂吧,估计以三表的人脉也是可以轻松搞定的
不过四十岁的老男人估计不会犯胡某的低级错误,会很聪明的选一个更好过关的态度,这就是您的聪明之处吧
老丁丁 @ 五月 11th, 2009:
您看明白人家写什么了么?
一夜情 @ 五月 11th, 2009:
放心,他不是京片子,玩嘴皮子功夫他不是很溜。
他说了弱势了,我就是针对这个说的,您没看明白?那您再看一遍?
这件事往弱势上扯根本就是可恶
真正的原因是法律是不可预测的,有人说了,打悲情牌,打悲情牌是主流吗?是原因还是结果?为什么不是不得不打悲情牌呢
有一位网友说得好,领导批示,网友激愤,这都是体制内的,是一个体制的构成,为什么非要拿悲情弱势说事儿?合着您不在弱势之列了,优越一把?
关键问题不是当事人的态度,不是现场有多惨,而是处理问题的方式,您听说过吗?法律是最后的底线,您跟没事儿人儿似的帮衬着,其实冷血也是您的权力,别人无权干涉对吧?
就应该把胡斌枪毙,让他的父母也尝尝失去儿子是什么滋味!
这个社会太不人道了。
too young too simple的人们强烈要求您再次丰富这篇文章的内容!
三表这样说,是因为他太了解中国的黑暗了
有钱的只有等不要命的来收了。
是否只有唱反调才能提高博客点击率?
是否只有特立独行才能显示你有思想?
博主对于这件事的态度,令人寒心啊!
你看不看得懂啊 @ 五月 11th, 2009:
你楼上的楼上,叶子同学已经向各位看不懂的同学解释过了
非得暴跳如雷地表示愤怒,声泪俱下地表示沉痛才不让你寒心啊
天龙人 @ 五月 12th, 2009:
人家都不屑于和你呼吸一样的空气了,想像天龙人一样,用个头罩把自己的头罩起来。特立独行到和我们呼吸不一样的空吃,我们普罗大众吃米饭,人家都特立独行到改吃屎了!
可惜了一个大好有位青年啊
啥时候的事呢
你被撞了,我也跟你一个态度,何况你只是个记者,记者不过是你谋生的手段,你当然不必跟某些有道德的记者一样,呵呵,3联报,从没听过,你,从不知道,撞到你的话估计你就非得讨个说法了吧,呵呵
表哥觉得该说点啥
但又不能说太多
他总是没写就开始想象脑残麻烦以及黑猩猩
旁边没准压根没一个人
还美女
大家对表哥要求不要太高
表哥就是一普通男人
要吃要喝
可恶就是可恶,不等于这个人可恶,也许是说错话了,是不是还会死撑着也是未知数。
也用不着解释,中文字大家都认识,非要把这个意思解释成那个意思更没意思
包括后来开车的不少朋友在各论坛反击,也不是全没有道理的——反面的话并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最糟的情况是像孙东东一样回过头来再抽自己嘴巴
对一件事,某一个时间的态度是不是让人接受,不等于这个人如何如何,只能说这一贴让人失望,因为他只看到正义感和弱势了,这个时候就算解释成自嘲也勉强,建议这个事就别扯了,闭嘴算了,该怎么地怎么地,要不硬是能圆回来又费劲又没票房
当然,如果能帮一下那些浙大学子的话,好象更好,个人建议而已。
xixiforever @ 五月 12th, 2009:
我憋不住来做黑猩猩了,呵,您啰哩啰嗦这么多,不如去做些实际的事情,比如去帮一下那些浙大学子吧,可能还靠谱一些~~~
一夜情 @ 五月 12th, 2009:
我现在做的这个事情就很实际,因为我很看重三表,我也相信,他确实回应得太快了,欠考虑
我做的这些事为什么很重要,因为三表的言论比我的重要,我不希望他从一开始就误导
你做为三表的粉丝,我理解你的呵护,但是请你注意,你不要以为你崇拜的人只会饶舌,你也不要以为你真得学到了饶舌
12月12日吃醋节 @ 五月 12th, 2009:
他这篇的态度我也不能认同。
今天中午跟同事吃饭,有一个说他同学撞了个老人受了点儿伤,住院每天要花3000块钱,另一个同事就说不如直接撞死这样还要让人讹。我听了之后真的很难过,然后跟他说生命还抵不上那些钱吗?可是其他的同事竟然都默认他看法,我那可怜的所谓“正义感”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怪胎的标志!
你们这些所谓的知识份子,最喜欢就是自作清高,做出一副与众不同的样子!不错,你做的很成功!什么都要反对,为什么我们大家都吃饭,你还要吃饭呢。你不是羞于和我们为伍嘛,为什么你还要呼吸和我们同一片天空之下的空气!
清流。。。我呸!
所谓清流 @ 五月 11th, 2009:
你干脆像海贼王里们的天龙人一样吧,用个头罩把自己的头罩起来,这样你就可以不跟我们这些普罗大众呼吸到一样的空气了!
看样子可恶罪不仅GOV比较爱用,淫民百姓也爱用。
一夜情 @ 五月 12th, 2009:
GOV是恶意罪,不是可恶罪,拜托不要以为看了几篇文章就学会作者的口气了,你早得很。
谭和他的家人好可怜
警方貌似要上演戏剧了,别又闹的需要公安部长亲自批示
“T00 young.. T00 naIve..”
哈哈哈哈
新流行用语:以70码速度顶贴,能顶五米多高呢
可怜了一个大好青年了,不过至少那些飞车党以后会收敛些儿了。只是各种制度按照这样方式建设下去,不知道还要死多少人!
网友!,三表居然用了网友这个词,我严重怀疑是否三表本人,或者三表实在被美女刺激到了
就爱联想 @ 五月 11th, 2009:
这美女是三表瞎编的,所以兄台你不用太激动。。。。。。
表弟 @ 五月 11th, 2009:
很奇怪吗?三表哥又不是第一次用。用谷歌搜一下:
site:wangxiaofeng.net 网友
表弟 @ 五月 11th, 2009:
不用谷歌,在本站内搜“网友”就看得到。
表哥今年三月份的某篇确实说过只称网民不称网友。
不过,以前发的贴中还是有称网友的。
中国式的法制让人民都形成了定式思维,这怪谁呢?
有空看这个
http://hi.baidu.com/buzhaofeng/blog/item/ed6cd8ae95dc0fc47cd92a02.html
或者直接看这个
http://news.163.com/09/0508/17/58QEPRL000011229.html
越来越发现你这人挺缺乏幽默感的,只不过自以为幽默罢了
飙车同伙父亲是宣传部长,所以之前消息被。。。
杭州市委宣传部翁卫军的儿子翁振华。
这个翁振华名下有一家几千万资产的公司(才20多岁,有那么大的产业),而翁卫军本人也戴高档金表。
居然不让加图,那就发链接,大家去百度看,那里揭得更透。第二页有翁卫军的金表照。和南京的周局不相上下嘛。
http://tieba.baidu.com/f?z=577095259&ct=335544320&lm=0&sc=0&rn=30&tn=baiduPostBrowser&word=%D5%E3%BD%AD%B4%F3%D1%A7&pn=0
我很失望 三表的言论 这个事情没什么好幽默的 我在现场
关于此事,我看还是看韩寒的博客吧~~
不知是我看不懂还是咋地….. 这个事情不好幽默, 弱势两字很刺眼啊
too young too simple?
必须有个说法。
表格也知道自己说了也没啥用,还不如好好玩去
写总比不写好,迫于舆论压力,那些办案机关也不敢那么明目张胆
本就是一件简单明了的事情,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四要素都具备,该咋办咋办呗,咱又不是没法
另:人胡说车速是70mph【迈】不是70【码】
1mph=1.6km/h 70mph=112km/h
是这样紫吧。。
去年我开了辆夏利和一桑塔纳飙车,以110km/h撞飞一孕妇,一尸两命,事后我还抛尸灭迹,驾车逃逸….最终在逃亡偷渡越南途中被我边防军一举识破抓获…….
反正我干了件最无耻的事,可在网上就三段介绍,还没配照片,再看小胡的下场,总之,我很欣慰……
【以上文字决不以事实为根据,但坚决支持以法律为准绳】
杭州市率先实施互联网实名制,去搜索一下关于杭州的这件案子,外地的网络很热闹,杭州的网络很“干净”。谢天谢地,只是杭州实行了实名制,全国还没有,否则,那位浙大毕业生的生命很可能就会被几捆人家可以当作消费的钞票给“摆平了”……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们年轻好像你很老是的?不要乱写,没想法就没想。你的正义感去哪里了?还有这么多人来看你的博客,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如果死掉的人是你,我想你再天国会觉得好受吗?给钱就能代替一切吗?
一个人不要发表这么不负责任的话题,就算你看惯了人间的百事,知道了世态炎凉,但是不应该觉得每个人都和你一样!!
就爱联想 @ 五月 16th, 2009:
“但是不应该觉得每个人都和你一样!!”??????你有病!
要怪就怪当地的政府执法部门,监管不力.胡斌那个混蛋哪里是一次两次违规飑车了,就算没家教,那怎么就没人管没呢,那杭州的交警是干什么吃的,都是白痴吗.出了事情就以70码下结论,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改装过的跑车在一个无法无天的混蛋手里会是70码的,那是一个什么概念.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都要外地的专家来处理鉴定,那试问杭州市是不是养了帮吃干饭的酒囊饭袋窝囊废的垃圾交警吗?专家鉴定的结果和他们那张狗嘴吐出来的结果又是一个什么概念,也不明白这辆车明明已经暴光过的改装车为什么就能上路呢,这个问题是不是值得大家深思,希望有关部门的某些人,处理事情的时候都要经过大脑的深思熟虑,不要愚弄老百姓,自己蠢的象头猪,还想着去骗别人,要知道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钱不是万能的,没钱也别动歪脑子.一条生命啊,人家多少冤啊!要是某些人真的受了肮脏的钱,那跟杀手有什么区别,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让死去的人得不到安息,冤魂始终徘徊在文二路上,当心潭卓哪天来找上你.一个富家的纨绔子弟不值得你用自己的前程去交换.其中的厉害关系自己去掂量,也不要以为出来开个新闻发布会,道个歉就没事了.这样做只会让人更加寒心,为什么当时不把事情处理的更加完美呢,要知道自己不是代表的不是个人,为什么穿着那身衣服,不是用来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如果是这样那就尽快退位让贤吧,我们需要的是为大众谋福址,而且公正廉明的执法者…
不清楚的事,你别瞎激动,把肺气炸了不好0
三表,我理解你的意思,顺便代我向借你网线用的美女问好
撞人的人是不对,但群众对这事也是不是过度反应了呢?这算是仇富(恐怖份子?)的心理吗?就是妒忌,看不得别人好,如果中国大部份人都这样了,还哪能有更多的人,富起来了呢?祖国哪能更加的富裕,走出金融风暴,凡荣富强呢?他们富了,可能是他们运气好,但我相信,更多的是他们自身的努力,既然富起来了,让自己的子女过得好一些,甚至在必要时不择手段地去保护下自己的子女,网友甲网友乙,如果有天轮到你当富人了,你会做同样的事吗?撞死人的胡斌只是一个不懂事的普通小孩,他撞死人是他运气不好,谁喜欢撞死人呢?难道他心理变态,找个人撞撞?开车撞死人这些事情每天都会发生,但由于一些八卦煤体网友的炒作仇富心态,演变成了罪大恶极的变态马路杀手,这是什么社会现象?这样的社会风气就好了高尚了吗?每人都喜欢谈论别人,这样显得自己高高在上.我不禁要问,现在的煤体难道就无聊到这种地步了吗?什么叫煤体?让我告诉你们吧,如果现在突然再来个类似汶川大地震等级的事情发生,这个撞车事件很快就没人理了,因为大家的吸引力转移,能让那些万恶的煤体老板们赚钱的拿去养出千个万个”恶少”的本能也让报导转移到其他大事上.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其实大部份的人,由其是煤体,他们内心的潜意识里,都是希望谭卓被撞死的,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作可炒,可发泄自己对社会的不满(问心的,报纸网上新闻里每天都死人,你们真的关心被车死多个人吗?),唯一在内心真心关心谭卓的死活的,只有他的亲人朋友,还有肇事者方的亲人朋友(我撞了人还不求神拜佛求被撞那人别死?).在大部份人幸灾乐祸地踩”恶少”(斗地主心态)的时候,有谁站在他的角度,去想一想呢?如果他撞死的是一个日本游客?如果他撞死的是个藏du份子?要怪只能怪他运气不好,如果他撞死的是个藏du份子之类的坏人呢?他估计现在就被煤体捧成民族英雄了….人啊…最后,我想对胡斌说:加油吧撑下去吧,路还长…另外发动下你的朋友父母在网上煤体上多弄出些支持你声音,找回你在煤体上失去的”势”,相信让你父母花点钱,雇几个网上特能说特能吸引群众声音的人不难吧?不要太内疚,你只不过是无数开车撞死人里的其中一个.反抗,或者被伪善者的声音压死…
M
叶子 @ 五月 20th, 2009:
你真恶心
丫呸 @ 五月 21st, 2009:
成龙余秋雨的灵魂附体
说欺实马的交警难道是吃驴粪长大的吗,欺实马就可以撞人飞起2层楼高,那八十码能撞人飞起几层楼高呀?
连警察都撒谎~ 这年头 该相信谁呢?!哎“~
丫呸 @ 五月 21st, 2009:
不能怪罪他们 政府连一句真话都没有 你还怎么去要求他们呐
主要是有张照片,几个年轻人吊儿郎当,漠视一切的态度
中央台,就是供中央装逼的地方;
杭州台,就是供杭州市委装逼的地方;
人民的事情是看不到的;
我越来越明白了。
“胡斌他们家不是有钱吗,给死者家里点钱。。。”事实证明三表又说对了!
果真,没有悬念
[...] 关于胡斌飞车撞人 [...]
唉
死着如果以后有了弟弟,也是富二代啊!
[...] 点击查看原文 关键字: 焦点事件 上一篇 Google AdWords开始限制同一个广告组的显示网址 上海话 下一篇 喜欢牛也博客的文章,那就通过 RSS Feed 功能订阅阅读吧! 相关文章 No Related Post 随机文章 [...]
唉
这段话我同意
我认为3年就是歪了,要整理的是飙车.是一个整体.为的是未来.胡斌单个的突出是一个失败.总的看来,国人不相信法.那也是失败.认为法代表权,更是失败.整理一个是杀一儆佰,不是好做法.要从根上看.当然,死了就已死了,还是为活的人考虑.浙大的做法是感情用事.完全是中等阶级对不能掌控命运的不满.但等他们掌了命运,他们也不会变任何东西.中国人就是这样,不想改变整体,只想改变个体(比如自己或本身阶级),而且不坚定.所以中国就应这样而且只能这样.工程师只是工程师.
先拿钱再杀杀人放放炎,不然这心里怎么都有点窝,凭什么有钱有势的那些货色永远过一贯式的幸福生